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14544519/2026-00575

政策解读《景德镇市林业局护农狩猎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景德镇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6-01-05 10:33 访问量:

一、文件起草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必要性: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做好野猪种群调控工作,减少野猪损害农作物及威胁群众安全现象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依法依规开展护农狩猎行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二、文件主要内容

《景德镇市林业局护农狩猎管理暂行办法》共六个章节二十六条。分别是总则、狩猎队伍管理、狩猎规程、狩猎安全、责任追究、附则。

第一章为总则,设3条。主要内容是:明确《办法》制定的目的,即为预防和控制野猪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适用于本市区域内因种群数量过大,对农林生产和人畜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确需进行猎捕调控的野猪种群管理活动。

第二章为狩猎队伍管理,设6条。主要内容是:狩猎队所有活动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狩猎队员资质必须严格审查。狩猎队员数量从严控制。

第三章为狩猎规程,设8条。主要内容是:对狩猎活动时间、申请、受理、报备及管理作出规范。

第四章为狩猎安全,设4条。主要内容是:狩猎队应与狩猎队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同时保证自身及周边群众人身安全。

第五章为责任追究,设3条。主要内容是:对违反规定的有关情形进行处罚。

第六章为附则,设2条。主要内容是: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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