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景德镇市林业局主要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林业规范性文件,并依法监督执行。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管理国家、省以及市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指导各类商品林、公益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苗圃、森林公园以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组织编报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承担市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国家级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和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森林、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工作。
五、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对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产业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管理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六、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市级林业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监督全市林业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七、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培训工作;管理、督促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九、承办市绿化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造林经营科;三、林政资源管理科;四、政策法规科;五、计划财务审计科;六、科技科(垦管科);七、人事教育科;八、绿委办;九、防火办;十、机关党总支;十一、纪检监察室。
地 址 景德镇市瓷都大道992号
姓名职务 一、办公室 :张向阳(主任);二、造林经营科:许立新(科长);三、林政资源管理科:傅信芳(科长);四、政策法规科:张梓清(科长);五、计划财务审计科:董虹(科长);六、科技科(垦管科):张晓春(科长);七、人事教育科:巴英(科长);八、绿委办:吴春根(主任);九、防火办:程卫民(主任);十、机关党总支:王流波(专职副书记);十一、纪检监察室:许昌(主任)。
电话传真 0798-8523985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853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