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景德镇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理念,进一步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立足本职,依法依规,从严护林,紧紧围绕“增资源、增活力、增效益”这一目标,积极开展林业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林业生产正常,林区和谐稳定,林业经济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营造林超额完成质量较好。经自查汇总,全市2018年共人工造林面积24291.6亩,占省厅下达计划任务的127.85%。其中:乐平市10361亩、浮梁县9789亩、昌江区375亩、市本级3766.6亩。全年新增封山育林面积1900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其中:完成防护林工程封山育林面积10300亩;完成2017年度、2018年度省级林业补助项目低产低效林改造5600亩。圆满完成了省林业厅下达我市的各项营造林生产计划,各项营造林工程项目顺利通过省级核查验收。。
(二)严格林政资源管理林区和谐稳定。一是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对县(市、区)实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以市政府文件予以通报;二是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采伐天然阔叶林,禁止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对天然林的其他采伐严格审批。全市共下达天然林保护面积121.5981万亩,其中,天然林保护,全市共完成天然林停伐协议面积118.9329万亩,完成率97.8%,下达资金4000万元;全市全年限额内共采伐林木143325立方米:商品林139319立方米(其中:景德镇市直31990立方米,浮梁县70100立方米,乐平市32061立方米,昌江区5168立方米);公益林4006立方米(其中:景德镇市直1073立方米,浮梁县886立方米,乐平市2047立方米)。 三是认真开展了森林督查工作。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就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在森林资源管理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明确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做好整改工作。;四是开展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2017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暨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工作。从七月份开始,全市陆续开始了二调的外业工作,目前进度良好,年底的时间节点前圆满完成试点和小班区划调查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已经完成数据的最后逻辑检查及市直督导工作,上报省里数据复核后,已正式完成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五是坚持依法治林。结合全市“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据统计:全市森林公安共立各类森林案件337起,破获各类森林案件278起。其中立森林刑事案件66起,破获森林刑事案件34起,刑拘6人,逮捕3人,起诉案件31起,涉案38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71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44起,林业行政处罚404人;收缴木材368.64立方米,猎具116只(其中高压气枪3只);野生动物104只,野生植物97株,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89.26万元。
(三)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尽职尽责。一是2018年全市共办理占用征收林地林地项目审核133宗,其中省重点26宗;使用林地面积957.9611公顷,其中省重点项目使用林地661.0583公顷;办理临时使用林地17宗,使用林地面积41.5966公顷。二是积极做好林业行政审批工作,及时有效服务林农。2018全年,共受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1615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615件,办结率达100%。没有出现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办错件和被投诉、被举报现象。林业窗口荣获了5个月“红旗窗口”称号, 5人次获得“月度先进个人”。
(四) 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扎实有效。一是森林防火取得阶段性胜利。在各个重要节日期间做好宣传和火源管控工作,并首次在冬至期间启动2018年冬至期间重点林区航空护林巡查活动,确保了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安全稳定,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全面完成省、市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稳步推进。贯彻落实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暨疫木清理“百日攻坚”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林安”检疫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违法活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五)野生动物湿地工作保护有力。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启动了“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了整治我市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迅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召开了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省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并按时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大力举办保护湿地宣传活动。展出湿地知识宣传展板6块,出动宣传车5台次,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的参与,扩大了湿地保护的社会影响,让更多人了解、参与保护湿地这一公益事业。三是开展好非洲猪瘟疫病时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强对野猪人工驯养繁殖场所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全部监测人员坚持24小时无节假日值班制度和信息日报告等制度,做好了应急值守。
(六)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召开了“林长制”研究部署会,为制度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思想准备。浮梁县先行试点,制定了“林长制”试行方案,为景德镇市全面建立“林长制”进行了初步探索。二是建立了林长制的制度架构。局里代市委、市政府拟订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并多方征求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后,印发了《景德镇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意见》。召开了总林长会,审议通过了相关配套制度,准备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全市建立完善了“一长两员”,即设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基层设立了监管员和护林员,施行网格化管理。三是展开了宣传。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林业局开展“林长制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了“林长制宣传月”活动并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
(七)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稳中有进。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扶真贫、真扶贫落实到点到位。面上扶贫主要是实施五大扶贫项目。一是创新扶贫方式,合作造林脱贫。全市合作造林725亩,惠及贫困户117户;二是生态护林扶贫,实现稳定就业。我局进一步完善生态管护扶贫政策机制,用足用好就业扶贫政策,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生态护林员,全市共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114人;三是创新补助方法,发展特色产业。全市流转合作造林面积共120亩。其中:市林业局和昌江区政府扶贫项目共同出资,流转土地70余亩,与慈义村59户贫困户签订了牡丹山果业扶贫种植项目;四是科技助力扶贫,贴心服务林农。聘任了1名省级“科技扶贫特派员”和4名市级特派员,围绕村的主导产业开展科技扶贫工作,为精准扶贫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强了科技扶贫力度。 五是绿色金融扶持,形成资产收益。我局大力推进了“财政惠农信贷通”惠农贷款融资政策。据统计,绿色金融扶贫政策惠及全市贫困户49户,98人,累计受益117248元。同时,我局在点上扶贫方面通过实地勘查,找水源,拿出专项资金,工程顺利开工,将使坂上、墩头两个自然村402户,1568人饮水问题得到解决。 在大园村组辖地段206国道边,搭建了慈义村精准扶贫农林产品销售平台。紧紧围绕全市扶贫“四个一”目标,慈义村积极落实两园(茶园和果园)的选址和土地流转工作,在墩头组共流转土地70亩,涉及农户近90户,种植的黑豆、红薯已喜获丰收,收益可观。1400棵马家柚已栽植完毕。
(八)机关党建和人才培养工作有声有色。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积极开展“主题党日”、“电影党课”、“精准扶贫”等活动,加强党性学习、锤炼党性修养。二是抓好十九大精神全员集中轮训工作。采取集中授课、专家辅导、参观学习、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十九大精神培训。三是召开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肃清苏荣余毒五个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全面梳理了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紧密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四是重点抓好了十九大精神全员集中轮训工作。在前期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员集中轮训工作的要求,下发了《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员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对林业系统各党支部开展十九大精神全员集中轮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市林业局机关党支部十九大精神全员培训方案》,精心设计培训课程,采取集中授课、专家辅导、电化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参观学习、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十九大精神培训,让广大党员进一步吃准吃透十九大精神实质,确保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五是组织市直林业系统优秀党员赴瑞金、古田等地开展红色文化教育、进行党性培训,通过红色之旅,深刻领会苏区精神,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六是做好了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充实市直林业系统干部队伍,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局属单位提拔重用了4名科级领导干部,平职交流了2名科级干部,免职1名,确保了干部任用程序一一到位。2018年局直单位1名科级干部提拔为县级干部,1名副县级干部提拔为正县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