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事项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的审批事项 |
办理过程中的容缺材料 |
办理部门 |
备注 |
1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身份审核 |
项目单位身份材料(包括项目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
景德镇市林业局 |
市级负责审核转报 |
2 |
立项审查 |
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等文件;属于批次用地项目提供经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符合城乡规划的项目,还需提供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 |
景德镇市林业局 |
主审材料(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替代),市级负责审核转报 |
3 |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 |
专家评审 |
项目所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报告中附专家审查意见) |
景德镇市林业局 |
主审材料(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替代),市级负责审核转报 |
4 |
立项审查 |
项目所在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文件及批复(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文本及批复文件) |
景德镇市林业局 |
主审材料(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替代),市级负责审核转报 |
5 |
重要湿地征占用审批 |
立项审查 |
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
景德镇市林业局 |
主审材料(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替代),市级负责审核转报 |
6 |
权属审核 |
被占用、征收或临时占用湿地的权属证明 |
景德镇市林业局 |
主审材料(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替代),市级负责审核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