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是一条要求,我局对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局政务服务科负责日常工作,相关科室和单位配合。2022年始终按照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二)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和《景德镇市林业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各项审核,主要针对其合法性、合规性、公平竞争性进行审查。相关业务科室在起草文件初稿后将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送交法制机构进行审查时必须提供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规范性文件依据的目录及所涉及法律、法规内容的复印件和相关的征求意见、论证材料等材料,以便法规科进行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重点审查妨碍民营企业发展和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政策措施,对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三)工作质量情况
经审查,我局对现存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清理,今年无涉及公平竞争文件。
(四)监督考核情况
每年我局都会对下属单位进行法治工作检查,经考核,各单位均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出现。
(五)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2年工作暂未发现有关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我局将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对所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三、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性审查;加强联席沟通机制。